中国音乐学院第八届全国考级大赛石家庄考区章程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第八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大赛》大赛章程
一、组织领导:
1、 本次大赛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主办,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所属各考区联合协办。
(1)组委会主任: 中国音乐学院院长 王黎光
(2)执委会主任: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秘书长、主任 马彪
2、评委团组成:聘请中国音乐学院及省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判工作。
二、比赛项目、时间与地点:
1、项目:少儿声乐、美声、民族声乐、通俗唱法;语言表演、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古筝、琵琶、二胡、中阮、扬琴、竹笛、巴乌?葫芦丝;小提琴、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尤克里里、长号、小号、圆号、次中音号,单簧管、长笛、萨克斯;爵士鼓共二十九项。
2、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选拔赛:2019年7月在中国音乐学院石家庄考级中心进行
第二阶段 复 赛:2019年7月在中国音乐学院石家庄考级中心进行。
第三阶段 总决赛:2019年10月在重庆进行。
三、参赛条件:1、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的考生和业余音乐爱好者。
2、年龄、国籍不限。
四、参赛办法及要求:
1、报名:
参赛选手需交纳参赛费(详见本章程第六条);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参赛报名表。
本次大赛只设个人项目,不接受2人及以上集体项目参赛。
2、选拔赛、复赛阶段不限制参赛级别,决赛阶段严格按照下列项目、级别选拔。
(1)一至十级:少儿声乐、美声、民族声乐、通俗唱法;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二胡、中阮、琵琶、竹笛、巴乌?葫芦丝;长号、小号、大号、圆号、长笛、萨克斯、爵士鼓
(2)一至十级: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尤克里里
(3)一至十级:小提琴、大提琴、双簧管、单簧管、次中音号、小号
(4)一至十级:语言表演、扬琴、木琴、口琴、埙
3、参赛曲目要求
(1)选拔赛、复赛:参赛曲目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教材或参考使用其他考级教材。总决赛:参赛曲目必须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教材上的规定曲目。
(2)复赛、总决赛:每个选手从以上规定教材中按所报项目和级别相应选奏(唱)曲目一首。
(3)总决赛:决赛选手必须从组委会规定的参赛曲目中选奏(唱)一首;少儿声乐选唱2首。
五、奖项设置及展演
(一)复赛阶段:
1、复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颁发给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报名时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在某个项目或某个级别中可以空缺奖项。
2、根据复赛项目和级别要求,在获得复赛一、二等奖的选手中确定进入全国决赛的名单。
(二)总决赛阶段:
1、每个比赛项目的四级以上(含四级)。每个级别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优秀奖若干。根据实际情况,在某个项目或某个级别中可以空缺奖项。
2、获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者颁发奖杯及证书,获优秀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将获得优秀园丁证书,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将获得园丁证书。
3、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4、总决赛阶段不制作光盘,参赛选手的比赛实况录像归主办方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所有,主办方拥有支配权。
5、总决赛结束后,举办颁奖展示演出,并录制影像光盘。
六、经费:选手参赛费
第一阶段(选拔赛)每人参赛费 280 元。
第二阶段(复 赛)每人参赛费 380 元。
第三阶段 (总决赛)每人参赛费 650 元。(进入总决赛的选手,统一组织进入重庆,费用待定,等总部安排统一通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5月1日——7月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地 点:石家庄市联盟东路1号联盟商务B座四楼411室(红星街与联盟路交叉口东行150米路北)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682116 1383119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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