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从2023年开始,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5.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8.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从2023年开始,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三)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四)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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