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2年音乐学类全省统考考试流程及考试要求
考试流程及要求
1.察看考点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试期间校区(张之洞路1号)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所有考试流程均按照指定路线或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生应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14:00至17:00察看考点(不得进入校区),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9:00-10:30。每位考生的具体笔试考场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
面试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16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3.面试流程
(1)疫情防控:具体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2022年湖北省艺术专业统考考生防疫须知》执行。
(2)证件核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专业统考前14天内有外省行程轨迹的考生、或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场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考生在考场入口处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虹膜核验(虹膜核验时考生佩戴口罩,不能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4)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室。
(5)抽取考试顺序和抽取考试曲目: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考生随机抽取考试曲目并签字确认。
考生须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如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评委组将进行扣分处理。
(6)身份信息核验与采集: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室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采集考试身份信息时,考生不佩戴口罩);
(7)演唱或演奏:声乐演唱考生入室后,将仅存有抽取考试曲目的伴奏U盘(考试曲目存储格式须为MP3或WAV格式,并且仅存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交给考点播放员播放并进行现场背谱演唱(也可以清唱),演唱完毕后伴奏U盘由考生自己带走(考点不留存),器乐演奏均须背谱演奏,演奏形式为独奏或无伴奏演奏。
(8)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9)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完成演唱或演奏科目后将考试序号牌交回给考室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视唱科目候考区候考。
(10)视唱考试:视唱科目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视唱考试演示视频、流程和注意事项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了解。
(11)离场:考生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4.考试要求
(1)笔试要求
①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因开考即统一播放音频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需要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入校检测包括自行手部消毒,测量体温,查验“湖北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碍后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时,考生如出现体温高于37.3℃、健康码为非绿码时,须到临时留观区观察,根据医疗专业人员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
②考生进入考室时,不得携带考试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禁带物品须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室入口处接受安检,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进入考室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需要佩戴口罩。
③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在试卷上和答题卡非答题区域作答的视为无效。
④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好本人准考证条形码。除此之外,不得做其它任何标记。
⑤考生在考室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⑥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依次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室。待广播发出离开考点指令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保持安全间距有序错时离开考点。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②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③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U盘和乐器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④演唱科目:所有演唱均要求背谱演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生可使用自备钢琴伴奏音乐U盘演唱,也可清唱;流行唱法可使用伴奏音乐U盘演唱,也可清唱。考生须确保其伴奏音乐U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U盘只能存有本次考试所用音频文件(须为MP3或WAV格式)。
⑤演奏科目:器乐演奏实行独奏或无伴奏演奏,所有乐器演奏均要求背谱演奏。面试考点配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雅马哈O2C型)、定音鼓、马林巴(五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考生演奏以上乐器可使用面试考点配备乐器,其它乐器请考生自带。自行携带古筝、扬琴、低音大提琴等乐器的考生,到达考点后由考点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免费协助搬运。
⑥考室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和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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