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形音箱琵琶从西域传来,史料记载清楚。《通典·乐》曰:
……其它皆充上锐下,曲项,形制稍大,本出胡中,俗传是汉制。……五弦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
《乐书》(卷129)“乐图论胡部八音丝之属(下)”记载的琵琶有:
搊琵琶、大琵琶、小琵琶、昆仑琵琶、秦汉琵琶、龟兹琵琶、蛇皮琵琶、屈茨琵琶。
《乐书》(卷145)“乐图论俗部八音丝之属(中)”记载的琵琶有:
双凤琵琶、金缕琵琶、直项琵琶、曲项琵琶、大忽雷琵琶、小忽雷琵琶、阮成琵琶、云和琵琶、二弦琵琶、六弦琵琶、七弦琵琶、八弦琵琶。
既然有“胡”、“俗”之分,又何以“胡部”有琵琶、“俗部”也有琵琶?面对像琵琶这样已经完全华化的外来乐器,陈呖只能陷于亦“胡”亦“俗”的尴尬境地。
觱篥这件乐器,自北朝以来就传人中原,到北宋的时候已经完全成为中国的乐器,并在乐队中是重要的“头管”。《乐书》(卷131)的记载中却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觱篥……今鼓吹教坊用之以为头管,是进夷狄之音加之中国雅乐之上。不几于以夷乱华乎?降之雅乐之下作之国门之外可也。
奚琴,原出北方奚族,唐代人已改称“嵇琴”,已显现出这件乐器的华化。孟浩然(689—740)诗《中宴荣山人池亭诗》有“竹引嵇琴入,花邀戴过客”。崔令钦(开元时人)《教坊记》记载的三百多首曲名中已有《嵇琴子》。《宋史·乐志》(卷126)记载景祜(1034—1038)年间,李照制定的雅乐乐器中有一件是“大嵇”。但《乐书》作者还是不愿意接受奚琴华化的史实,情愿说它是外族乐器。
论及羯鼓时,还在数落唐玄宗(卷127):
羯鼓……臣尝观齐鲁峡谷之会,齐侯作夷乐,以悦鲁君。孔子必历阶而斥去之。盖夷乐不可乱华。如此,又况宋璟之相明皇,躬亲悦之以启心之淫乎?已而卒有戎羯安氏之祸。
论及“胡角”时,同样不能面对胡角传人中国的历史,并借此批评朝廷鼓吹乐是“胡乐”(卷130):
胡角,本应胡笳之声。……其大者,谓之簸逻迥,胡人用之,本所以惊中国马,非中华所宜用也。圣朝审定音乐……是用羌胡之音以和军旅、以节声乐。曷为不易以先王雅乐,以为鼓吹乎?存之有亏中国之制。削之则华音著而胡音息,岂非强中国弱夷狄之意欤!
岸边成雄《唐代音乐文献解说》云:
宋陈氏《乐书》在说明乐器时,把它们按八音分类,进而更细分为雅胡俗三部分,对此想还说一句。宋继承了唐末的新俗乐而称为燕乐,使之与稚乐对立。故可以考出雅俗两立之大势。因此,陈氏所说之雅胡俗决不是反映当时的音乐的大势,恐怕应是唐代前半的大势的权宜引用。以此形式的、权宜的概念套到唐宋时的音乐上之说也有,但可以说是颇为稚俗的考虑吧。
岸边成雄的评述,有说得对的地方。但似还未触及问题的根本。
两宋文人论及音乐,几乎一直遇到“华、夷”问题。郭茂倩撰写《乐府诗集》论述清商乐时说“清乐者,九代之遗声”,似也有夸大之嫌。蔡元定论述燕乐,认为“燕实出于雅”,这是不能承认外来音乐(燕乐)的传入。姜白石《大乐议》建议朝廷宴乐“胡部不可杂”,也是一种脱离实际的“排胡”倾向,而此时的“胡乐”已经是华化的胡乐了。
外寇入侵的现实下,文人民族情感之激烈是自然而然的,论及音乐文化,一时激愤,失之偏颇的地方也是在所难免。但是胡乐传人中国,已经成为历史;华夏音乐中已经吸收融和了许多外夷音乐,也已经成为历史。偏颇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使社会对以往历史的认识不客观,留下的著作也容易给后人造成误解。
九、《文献通考》“雅、胡、俗”三部说
北、南两宋约三百年的时间,华夏民族几乎一直处在与外民族战争的矛盾中,但最后还是失去了政权。改朝换代之际,出现了史学家马端临(1254—1323)。他编撰了一部超越杜佑《通典》和郑樵《通志》的典章制度史《文献通考》。其中“乐考”(卷128—148)记录乐器时也分“雅、胡、俗”三部。《文献通考·自序》叙述了作者编撰“乐考”的思想:
《记》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故审乐以知政,盖言乐之正哇有关于时之理乱也。……宋莫盛于天圣景祜之时,然当时胡瑗、李照、阮逸、范镇之徒拳拳以律吕未谐和、声音未正为忧,而卒不克。更置至政和时始制《大晟乐》,自谓古稚。而宋之土宇且陷女真矣!……乐既成而政已秕,国已衰矣。隋开皇中制乐用何妥之说,而摈万宝常之乐。及乐成,宝常听之泫然曰:“乐声淫厉而哀,不久天下将尽。”噫!使当时一用宝常之议,能救隋之亡乎?然宝常虽不能制乐以保情之长存,而犹能听乐而知隋之必亡。其宿悟神解,亦有过人者。窃尝以为世之兴衰离乱,固未必由乐。然若欲议乐,必如师旷、州鸠、万宝常、王令言之徒,其自得之妙,岂有法之可传者?……次八音之属,各分雅部、胡部、俗部,以尽古今乐器之本末。……
显然,马端临对北宋以来考订雅乐有很大的反感,对于万宝常“审乐以知政”又偏爱过头。在具体论述“八音”时,大段引用了陈旸《乐书》文字,已说明著述者的思想倾向,尊“华”排“夷”的音乐观念时有出现(卷134、135):
铜锣,后魏宣武以后,始好胡音。泊于迁都,屈茨琵琶、五弦箜篌、胡箮、胡鼓、铜钹、打沙罗,其声大抵初颇纾绶,而转躁急。盖其音源出西域,被之土木,故感其声者,莫不奢淫躁竞,举止佻轻,或踊或跃,乍动乍息,跷脚弹指,撼头弄目,情发于中而不能自止。此诚胡声之败华俗也。
胡缶,古者西戎用缶以为乐,党项因亦击缶焉。然则缶本中国乐器,窃意夷人窃而用之也。
马端临是南宋史官及宰相马廷鸾之后,《文献通考》是作者“会通因仍之道”的典章制度史之作。人元以后,他一直在南方以教书为生,并拒绝到北方任官。面对蒙古族统治的中国,著书中倾注着强烈的民族感情是显而易见的,但“乐考”自己的“注”,言辞却没有像陈呖那样激烈,显示出一位史学家的冷静和理智。对于唐玄宗因喜好胡乐而招致“安史之乱”,马端临的看法比陈吻深刻(卷142):
……然成周之时,未尝不以夷乐参用于祭享之间也。迹明皇所以召衅稔祸者,自有其故,岂皆‘入破’合奏致之乎?
大体上可以说,“乐考”论述乐器分“雅部、胡部、俗部”,目的还是在“尽古今乐器之本末”。
结 语
华、夷及其文化上的冲突与融合,是自华夏民族诞生以来几乎是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从未间断过的。政治上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烈和军事上的失利,造成外强入侵、甚至外强入主中原。这不能怪罪于容纳和吸收外来音乐,音乐没有这么大的作用和影响力。人对音乐的过于迷恋,是人的问题,不是音乐的问题。对于音乐本身来说,外来因素只会促进它的发展,使其更为丰富。范文澜《中国通史》(四)说:
文化输出国不必自骄,文化输入国不必自卑,某一国文化为别一国所吸收,这种输入品即为吸收者所拥有。譬如人吃猪肉,消化后变成人的血肉,谁能怀疑吃猪肉的人,他的血肉是猪的血肉而不是人的呢!
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纲》“结论”中说:
全部中国音乐史,可以说,是一部民间音乐的发展史,其中民间音乐的发展,常包含着对于一部分外来音乐的吸收与融化。……
“安史之乱”几百年之后,遇到新的民族矛盾,文人还要捡起历史陈年的老话去责备唐玄宗喜好“胡乐”,这是传统儒家思想衍生出的一种偏见。不能去触及社会制度下真正的矛盾和原因,而把这种无奈转嫁为对外来音乐的指责,外来音乐成了一种牺牲品。这是中国历史文化发展中的一种悲剧现象。
当然,一切都已经是历史,写成文本的著作也已经流传下来,留给今天的是思考与分析,面对的是今天和未来。
作者单位: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原载《音乐研究》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