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的情结使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不断把自己打入地狱,还觉得是在天堂里。我们大多数人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一遭,都难免会受到此种诅咒,但也可以把这诅咒叫作命运的关爱吧,因为在迷恋中也是很舒服的。”当年的先锋文学代表人物,如今的音乐家、作家刘索拉8年之后在新书里如是说。
上个世纪80年代,刘索拉以一个专业音乐人的身份成为“现代派”、“先锋文学”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如今,30年过去,当年和刘索拉同时成名的人大多已经成为了主流的文学家,只有刘索拉,依旧游离在文学和音乐的双重身份中,她对记者说:“文学不是打江山,文学的殿堂是流动的。”
谈新书
在迷恋中幸福
晨报:书名叫作《迷恋·咒》,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呢?
刘索拉:“迷恋”这个词来自英文fascination,而我写的这部小说是受到fascination一词的启发而写成。根据我对Fascination的理解,除了译成“迷恋”,找不到更合适的相应词了。Fascination,直接的翻译是:对某事某人不可遏制不可掩饰的兴趣,古代拉丁语的意思是被施巫术了。简而言之,就是有针对性地自high。所以,“迷恋·.咒”连在一起读,也解了原拉丁词之意:迷恋·咒。
晨报:在你看来,迷恋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刘索拉:其实,当人不可遏制地被某类事或人吸引,如同被诅咒般不可摆脱,这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的秋千上,一忽悠上天又一忽悠落地,命运起伏,凡非要为此情结献身拼命者都属于这类。比如爱酒者,想到酒就眉开眼笑;爱画者,睁眼闭眼都忍不住构图;爱他人胜己者,一想不开就要殉情等。旁观者看着一个中了“迷恋·咒”的人,千万不能拦着,那人哪怕是在下油锅,面部表情也是幸福的,你拦着就可能毁了一个人一生选择的幸福。迷恋的人是自我决定的,不会醒来也不愿醒来,没有这个幸福的“孽障”,我们似乎会失去很多人生享受和智慧。
谈创作
写完很难再说
晨报:你的上一部小说是《女贞汤》,离现在已经8年了,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再重新开始写小说?
刘索拉:其实我这还是被逼的。本来我想偷懒,给作家出版社一部类似去年《口红集》的书稿,但被两位责任编辑汉睿和朱燕在后边捣鼓着说要我写小说,为此她们居然枪毙了我三万字的散文。在她们的逼迫之下也没想到自己很快就写完了这个故事,书就这么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