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属委托培养的考生,其单位须在报名之前和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准考证打印
1.专业考试准考证:2011年11月22日-11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全国统考准考证: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全国统考《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专业考试和全国统一时间考试:
(一)考试时间
1. 专业考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11月30日
2.全国统考时间:2012年1月7日-1月8日
附:星海音乐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文学硕士)入学考试日程安排表:
星海音乐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文学硕士)入学考试日程安排表 | |||||
时
间 |
2011年 |
2012年 | |||
10月10-31日 |
11月
10-14日 |
11月26-11月30日 |
1月7日-1月8日 | ||
内
容 |
全
国
研
究
生
网
上
报
名 |
考
生
现
场
报
名
确
认 |
专业考试 |
全国统考 |
专业基础课 |
1.主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专业主科笔试和面试;
表演专业(钢琴、管弦、民乐、声乐、舞蹈)主科考试。
2.论文写作(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艺术管理)
3.风格听辨(音乐学专业)
4.同等学力者加试(器乐演奏、视唱练耳) |
政
治
理
论 |
技
术
理
论 | |||
外
语 |
音
乐
学
基
础 |
(二)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
3.国家承认学力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与非音乐类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