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推免生还是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和初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不予下载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2、考生应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错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逾期不能补报。根据往年的规律,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避开高峰期,以免影响到后面的各项工作。
(2)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报考学校、考试方式、报考类别(考生可参阅“常见问题回答”)等。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4)我校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国防科技学院”同时招生,行政管理专业在“经济管理学院”和“文法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认真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3、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复试阶段,且使用期间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