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初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因统考科目试卷河北省采用网上评卷,应试时,填涂信息点的地方用2B铅笔,其他地方用0.5mm黑色字迹笔作答。
(2)我校以下自命题科目允许使用计算器(仅具备四则运算和开方运算功能,不得带有公式和文本存储功能):统计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模拟电子技术、医学传感器、工程光学、信号与系统、微观经济学、会计综合、工程热力学、物理化学、环境监测、热工基础、工程流体力学。
(3)专业创作(绘画基础)、专业综合(设计基础)考试时间均为6小时,安排在2012年1月9日8:30—14:30进行,答题纸(绘图纸)由我校提供,但考生需自带绘图工具和图板,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和声、曲式答题纸由我校提供,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除以上科目外的我校其他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顺序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四、复试和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等。
(1)外语笔试科目:非外语专业考生按初试语种考核;外语专业考生按报考专业确定,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专业考核“专业英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考核“专业俄语”,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专业考核“专业日语”。
(2)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课面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委托培养”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后采取双向选择的形式自主择业;“委托培养”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