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七)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体育单独招生考试。
(八)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高水平运动员(一级)、聋哑人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九)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十一)我省数学和英语科目实行自主命题,不受理借考事宜。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
(一)2011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有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严格审查,确属本县(区)户籍的方可报名,并将这部分考生登记造册报市招办备案。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