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1.0 、即兴评述 1.5 、才艺展示 0.5 )折合为 300 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 1 、故事写作 0.9 、影视作品分析 1.1 )折合为 300 分。
艺术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表见附件 1 。
四、报名办法及地点
(一) 报名。
艺术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符合 艺术统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历(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同时办理艺术统考报名手续, 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核对无误后,由当地招生办打印《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并加盖公章。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生办,地级市招生办汇总后务必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中午 12:00 前将报名信息光盘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二)报名确认和领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时间、地点。
已进行艺术统考报名者持本人 18 位号码的身份证和《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统考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