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12年1月底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交通方式:
①乘车路线:
乘公交在“花园桥南”站(南行)下车
27,74,77,86,323,374,392,394,437,489,617,620,653,658,693,701,944,944支,967,968,特8外环辅路,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