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5.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钢琴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