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一般在3月份,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的2点至3点,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口、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借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可在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会同区(县)高招办及时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由区(县)高招办督促其进行体检后再给予填报学校和专业;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县)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家长)于五月中旬填报学校和专业。
7、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一式二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计算机招生体检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