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水平的演唱、音乐理论基础、乐器演奏及舞蹈技能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以及中等音乐专业人才和社会各界文艺骨干。
二、招生专业
1、键盘专业(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2、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竖琴)
3、声乐演唱专业
4、中国乐器演奏专业(二胡、板胡、扬琴、琵琶、三弦、阮、古筝、古琴、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
5、现代乐器演奏专业(古典吉他、电吉它、电贝司、现代萨克斯、现代打击乐)
6、理论作曲专业
7、舞蹈专业
各类考生可兼报一项其他专业,但须按规定参加考试。
三、招生地区
全国各地。
四、学制、招生对象
六年制: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1999年9月1日后出生),只限报考器乐演奏各专业、舞蹈专业。
三年制:招收初中毕业生(1996年9月1日后出生),可报考舞蹈专业以外所有专业;声乐专业也招收高一在校生(1995年9月1日后出生)。
五、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