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考试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省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八、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本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附1: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Aa 五官端正,形体条件及比例很好。具备很好的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及控制能力)基础。节奏感很好,有较强的舞蹈模仿能力,掌握一定的体育舞蹈基本动作,自选作品达到较高的技术要求及风格要求。
Ab 五官端正,形体条件及比例较好。具备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及控制能力)基础。节奏感良好,有较强的舞蹈模仿能力,掌握一定的体育舞蹈基本动作,自选作品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及风格要求。
Ba 五官端正,形体条件及比例较好。接受过良好的、科学的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及控制能力)训练。节奏感良好,有一定的舞蹈模仿能力,掌握一定的体育舞蹈基本动作,自选作品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及风格要求。
Bb 五官端正,形体条件及比例较好。接受过一定的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及控制能力)训练。节奏感良好,舞蹈模仿能力稍欠缺,掌握一定的体育舞蹈基本动作,自选作品的技术要求及风格要求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