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还需持当地移民办审核签章的《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1、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软件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2、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配合移民办做好辖区内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审核、公示工作;实时监控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是本辖区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