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是否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等。
7、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专人维护、保管和使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向技术人员索要备份。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更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8、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9、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名的学校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八、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费为每生50元;
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以《宁夏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