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生院校术科单考不得接受没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的单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考院校负责处理。
5.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在接受广东省考生艺术术科单考报名时,应向考生索取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于春节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将于2012年2月1日前公布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艺术术科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各高校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合格考生情况。
6.组织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术科单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招生院校必须于2012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广东省招生办,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体艺组,邮编:510631。逾期不报,我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我省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术科单考合格名单和考生号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单考院校提供的无报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单,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7.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省外高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8.我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设点原则
1.所有拟在我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须以书面形式于2011年12月20日前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申报表见附件6),确定所招专业是否属省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后及时向考生公布。所有拟在我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我省考点统一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平冈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韶关铁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招生院校可自行与所选定考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后由考点于2012年1月1日前统一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格式见附件7),接受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在未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院校,我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