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关于2012年音乐统考科目与考试分值安排如下:
音乐类统考科目及分值安排:
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专业科目为演唱或演奏或舞蹈,三选一,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乐理 0.5 、听音记谱 0.4 、视唱 0.6 、专业科目 1.5 )折合为 300 分。
其他事宜详见:《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关于做好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