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录入时间:2011/11/17 11:2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一、报名
符合我区 2012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艺术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计划编制
具体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编制的《 2012 年高考指南 -- 招生计划篇》,其中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下同。名单见附 1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没有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
与普通高考同。
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7 、 8 日
(二)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 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且艺术统考成绩 达到我区艺术统考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