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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录入时间:2011/11/17 11:2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3. 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广西招生考试院将统一组织志愿征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

  八、其他

  (一) 根据教育部 2011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8 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广西招生考试院。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附件: 1-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附件: 1-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附件: 2. 2012 年广西艺术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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