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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1/11/22 16:1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7.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2012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

  美术学院: 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 址: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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