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美术类专业
24.【艺术设计(成都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码媒体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绘画(成都美术学院: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成都美术学院:动画设计;国际演艺学院: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数字艺术系: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成都美术学院:产品设计、展示设计);雕塑(成都美术学院);摄影(国际演艺学院:影视摄影、平面摄影)】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九、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