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养措施
我校设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学5个本科专业及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一个博士方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艺术特长生进校后可选修艺术学院课程,辅修相关专业,艺术学院的琴房、舞蹈房、画室、计算机设计室等教学设施向艺术特长生开放。同时学校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团、合唱团、乐队和主持人队,艺术特长生可优先进入相应团体参加校内外各项艺术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艺术特长生成绩优异并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特殊培养。
六、其他
1、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冬令营活动期间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 84895554
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5-52117718、84895554
招办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网址:http://zs.nuaa.edu.cn(教育网、电信用户),http://nuaazs.net(联通用户)
八、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