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专业文艺院团、广播影视公司、音像出版社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教学和音乐研究以及音乐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MIDI制作、复调、和声学、对位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学、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音乐赏析等。
舞蹈学(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舞蹈教育理念,掌握舞蹈学科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高级专门人才,能胜任高、中等学校或普通专业学校的舞蹈教学、社会文艺团体的舞蹈表演、艺术研究及管理部门舞蹈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舞蹈创编、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舞蹈鉴赏与作品分析、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等。
就业去向: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专业学校的舞蹈教学、社会文艺团体的舞蹈表演、艺术研究及管理部门舞蹈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具备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及多种艺术特长,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早教机构、其他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等)从事教育、研究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钢琴基础、舞蹈基础、美术基础、幼儿歌曲创编、幼儿舞蹈创编;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史、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教育管理学、儿童发展、幼儿英语教学。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试科目及比例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115 |
主项50%、副项3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30 |
声乐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钢琴表演) |
10 |
钢琴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40 |
器乐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 |
舞蹈学 |
80 |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90%、视唱练耳10%、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
80 |
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成绩 |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主副项中必须有一项为声乐。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与名额: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中阮、扬琴、三弦、唢呐。
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
5、音乐学(作曲)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