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分方法与标准见成套动作评分标准表:
成套动作评分标准表
内 容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 分 方 法 | |
艺术
|
30 |
1、动作设计(10分)
A、 音乐的适宜性
B、 强度
C、创造性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2、竞技健美操内容(10分)
A、基本步伐和特殊内容
B、过渡和连接
C、空间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
3、表演(10分)
A、表现力
B、合拍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
完成
|
30 |
身体姿态 (10分)
准确性 (10分)
力量、爆发力、肌肉耐力 (10分) |
从20分起评,以扣分的。
方式评分,根据错误程度减分。
不明显错误 每次减0.2分。
一般错误 每次减0.4分
明显错误 每次减0.6分
严重错误 每次减0.8分
触地一次减1分。 | |
难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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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自编成套动作中,必须包括4类难度动作,难度水平自选,难度动作不得重复。 |
根据难度数量和水平给予评分。
难度分值0.1-0.4的难度为每个2分。
难度分值0.5-0.8的难度为每个4分。
难度分值0.9-1.0的难度为每个6分。 | |
合 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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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并将音乐录在CD盘或磁带A面开始处。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七)戏剧表演(含播音与节目主持、空中乘务、时装表演专业)
1.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此类专业,并在这方面具有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