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专业咨询电话 |
音乐表演 |
开设声乐表演、钢琴伴奏、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
23000 |
0756-7638135 |
舞蹈编导 |
开设舞蹈教育专业方向。 |
23000 |
0756-7638135 |
广东省考生若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须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广东省考生若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须报名参加广东省组织的音乐术科考试。
吉林省考生若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须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除广东省、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考生若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需报名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我院承认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
二、现场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在考点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报考证,由学校考务人员予以审核。
考生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费:我院考点报名费200元,长春艺术实验中学考点报名费235元。
三、专业考试
专业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点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表演 |
声乐方向考生需现场演唱歌曲两首、钢琴方向考生需现场演奏乐曲两首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9-10日 |
1月11日 |
舞蹈编导 |
个人剧目表演、技术技巧测试、音乐即兴表演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9-10日 |
1月11日 |
珠海 |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105室 |
2月21-22日 |
2月23-24日 |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我院单独考试成绩。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广东省划定的音乐类提前批第二批本科B类术科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吉林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我院单独考试成绩。
除广东、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考生报考我院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3、我院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