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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11/12/24 11:4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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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中南大学2012年音乐舞蹈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招生音乐舞蹈学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安排如下:

  一、录取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份以我校校考为准)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分科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音乐与舞蹈学类录取原则: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学费标准

  音乐与舞蹈学类 :8000元/人 年

  三、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的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他事宜详见:《中南大学2012年音乐舞蹈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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