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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高考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1/12/26 9:2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四、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须携带、出示(原件):

  1、省市招办统一发放的《2012年艺术专业准考证》或2012年高考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

  2、省级统考涉及专业的考生须出示省统考合格证;3、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报名费、考务费。

专业名称
考生地区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备注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上海
市统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安排)
按统考成绩划定本校填报志愿资格线
录音艺术
上海
市统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安排)
上海市统考基础上学校加考(复试)
2月27日
复试:2月29、3月1日
上海师范大学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录音艺术
黑龙江
2月6、7日
2月8—9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学校组织
专业考试
其他省
份考生
2月23—24日
初试:2月25日
复试:2月29、3月1日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100号)
舞蹈学
上海
12月18日
初试:2月25日
复试:2月29、3月1日
外省
2月23—24日

  注:1、上海音乐考生:①报考音乐学专业必须参加器乐、声乐(通俗唱法除外)、乐理、视唱练耳四个科目的市统考,一般情况下器乐与声乐成绩高的科目学校认定为考生的主科(声乐为主科的考生,器乐加考必须为键盘如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②报考音乐表演须参加器乐或声乐(通俗唱法除外)(同时参加器乐和声乐考试的,一般情况下成绩高的科目学校认定为考生的主科)、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③报考音乐表演(交响乐团)须参加器乐(限弦乐(低音倍司、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管乐(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木琴、马林巴))、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④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须参加器乐(除打击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⑤在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将于2月下旬根据市统考成绩确定本校报考音乐类专业填报志愿的专业资格线和录音艺术加试资格线,并在学校网(http://ssdzsb.shnu.edu.cn)上和我校音乐学院张榜公布。符合录音艺术专业复试条件的考生于2月27日来校办理复试报名手续。

  2、黑龙江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黑龙江东方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其它省份的考生只能到我校本部参加专业加试。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成绩的组成:1、上海统考专业:由市统考的各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主科—声乐或器乐占80%,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10%)。2、校考及校加考的,以学校的专业成绩为准。

  (三)、上海考生中钢琴、声乐、器乐三个专长学校折算的专业成绩分别名列前2名的,予以优先录取。

  (四)、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交响乐团):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投档人数确定三个专长的录取比例,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分别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2、录音艺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学: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