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1/12/28 16: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加试钢琴(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b.乐曲一首;c.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作曲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
练耳部分
一、声乐、中国乐器、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模唱)
1.单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节奏模唱(可不唱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