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1/12/29 10:5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九、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十、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2004)42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参加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3、我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艺术类省外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37600002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彭山锦江大道1号
邮政编码:620860
招生就业处电话:028—37666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028—37601111
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28—37600236 37600239
影视动漫学院办公室电话:028—37600265 37600266
学校网址:http://www.scuj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