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1/12/29 15:4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七、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1、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美术类、音乐类5000元/年,体育类4100/年);
2、住宿费:我院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1000元、1200元/年两个档次;
3、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项目可登陆我院学生处网站(http://xsc.scun.edu.cn/)查询。
八、执行纪律 接受监督:
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四川民族学院音乐舞蹈系简介
音乐舞蹈系现设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舞蹈方向)本科专业和音乐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方向 )等专科专业,现拥有独立的主教学区,设有功能齐全的演播厅、多媒体练功房、舞蹈室、排练厅、师生琴房、多媒体专业教室、通俗音乐演唱教室、数码钢琴实训室、电脑音乐制作实训室、音乐制作室等;拥有钢琴、电钢、手风琴、爵士乐器、古筝、琵琶、扬琴、二胡、阮等大量乐器以及足量的专业演出服装和专业音像图书资料。正在建设中的15000平米的艺术大楼,设有专业剧场和音乐厅,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硬件条件。
学生学业评定实行学分制,教育教学实行“师生双选制度”,新生依照相关规定享有转入同类专业的机会,优秀的专科学生将有机会实现专升本的愿望。音乐舞蹈系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精干务实的教师队伍,设有声乐教学与演艺中心、器乐教学与演艺中心、舞蹈教学与演艺中心、理论教学与质量工程中心,教师中高级职称占46%,研究生学历占30%,另聘请客座教授4人。在教学、创作、表演、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师中有中国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艺术联招评委;同时音乐舞蹈系还内联外引聘请多位省州音乐界、教育界专家、教授学者加盟本系,定期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国家一级作曲家阿金教授、一级编导洛绒益西教授、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主任安冰冰教授、西华师大音乐学院院长胡郁青教授、四川师大音乐学院李牤教授、绵阳师院音乐学院但昭立教授、肖萍院长等先后来校讲学;中国西部民歌大赛金奖获得者格绒格西、中国西部民歌(花儿)赛银奖获得者秋玲、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获得者真知、中国西部民歌大赛二等奖获得者、《高原红》组合成员阿姆等先后来校演唱并指导学生声乐表演活动。
学院“康巴民族民间歌舞研究中心”设在音乐舞蹈系,建系以来,高度重视教育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已先后立项包括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音乐学专业综合改革)在内的多项教改与科研项目,同时完成数篇科研论文,分别发表在《人民音乐》、《交响》、《音乐探索》、《四川戏剧》、《广播歌选》、《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四川师范学院学报》等刊物上。论文《四川民族地区高校专业舞蹈教学现状分析与应对策略》获得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论文比赛一等奖。部分教师担任高师《声乐》教材和《钢琴》教材的主编和编委工作;词曲作品《梦中的阿莲》、《康巴高原》收入《中国民族歌曲精粹》;先后创作《甘孜青年之歌》、《梦回格尔木》、《康定欢迎你》、《流淌的恋歌》、《圣地家园》、《四川民院校歌》等。合唱比赛连续多届在省大学生艺术节上获奖;多人次先后在省、州歌舞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音乐舞蹈系青年教师专业汇报音乐会、学生声乐、器乐、舞蹈大赛已经深入人心,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一些歌舞作品已作为经典保留。在第四、第五届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上,舞蹈《高原母亲》、《和谐康巴》、分获为数不多的专业组二等奖;2010年,我系代表学院参加四川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艺术节,获得声乐作品创作一等奖1个、舞蹈创作二等奖1个;在2011年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上,除《天边的摇篮》获得专业组二等奖外,舞蹈《太阳部落》摘得一等奖的桂冠,并被省教育厅推荐到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参选;在2010年全省音乐教育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我系学生袁月获得专科组个人全能第一名;从第二届到第六届全省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我系学生多次获得铜奖和银奖。2011年,我系表演唱《嘉莫查哇绒》获得全国15所民族院校文艺展演“优秀节目奖”。 青年教师康斯韵参加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获得四川赛区美声组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