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体检及报考要求
(一)本 科
1.音乐学(含音乐普修、民族音乐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音乐普修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2)民族音乐学
考试科目:①命题创作及音乐常识笔试;②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作曲)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作曲);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作曲:作曲理论及歌曲创作笔试;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只招收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
考试科目:①少数民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以一项为主)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②视唱练耳。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分别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分别单独计分,考生须对应填报志愿。
4.舞蹈学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形体测试、模仿、舞蹈表演。
5.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