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他
1.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3.学校提供美术学(民院人文科技学院书法方向)专业考试用宣纸。毛笔、毡子、墨汁、砚台由考生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龙 尧 欧阳章领
网 址:http://zjc.gznc.edu.cn
E-Mail:xzxsc@mail.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 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美术学院:0851-3611407 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 3610276 3610303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