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1.旋律音程(多音组)听辨。(每组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基本音级与变化音级相结合,可以有大跳,相邻音之间没有复音程。
2.和声音程听辨,要求写出音程名称。(每个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音程中可以有变化音。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分配合理。
3.和弦听辨,要求写出和弦名称。(每个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四种三和弦的原转位,以大小七、小七和弦原转位为主体的七和弦的原转位,和弦中有变化音。
4.单旋律听辨,要写明调号、拍号。(弹五遍,每遍前后给标准音。约占25%)
(1)旋律顺畅、音域合理。
(2)拍号为2/4、3/4、4/4、6/8拍。常用节奏与较复杂节奏相结合。
(3)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4)长度在8小节左右。
(5)要求五线谱记谱。
5.四部和声听写。(弹五遍,每遍前后给标准音。约占15%)
两个升降号以内,用4/4拍记谱,不超过八个和弦。包含属七或导七和弦的解决,和弦连接合理。
四、参考书目
《听觉训练》隋镛、傅红妹 著,上海音乐出版社;参考重点为上册内容。
五、2011年测试试题: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试卷理论作曲(听写)
第三部分 和声学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理论作曲专业人才必须是具备较高的音乐理论素质的人才,和声学是作曲技术理论中重要的学科,是进行音乐分析、音乐创作的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和声考试能够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作曲技术理论所必须具备的和声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声考试通过笔试考察考生对和声学理论掌握情况,重在对最基础部分知识的测试。
二、考试形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三、考试内容
1.原位与转位的正三和弦
2.三音跳进
3.终止四六和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