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专业及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 主科(声乐或钢琴)120分、副科(声乐或钢琴)80分、视唱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注:1、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必考声乐和钢琴;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可以考加试器乐科目,凭八级以上考级证书报考登记。
(二)音乐学(理论)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 音乐学理论基础100分、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选一种)100分、视唱(奏)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2. 音乐技能测试: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奏):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三)音乐表演(含音乐学表演方向)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方向:①.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注: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钢琴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②.视奏;③.练耳(笔试); ④.乐理(笔试)。
3.器乐(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四)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方向:①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2.器乐演奏方向:①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