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发布《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2012年高考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考试听音记谱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如下:
考试内容
包括听记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采用五线谱或简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辩记谱。
(一)听记单音:主要为a-a2以内的各自然音级和少量的变化音级;
(二)听记音程:在七个基本音级(少量含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各种自然音程。有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之分。
(三)听记和弦:在七个基本音级(少量含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大、小三和弦,以及它们的转位;少量的原位大小七及小小七和弦;
(四)听记旋律:听记8小节左右的节奏片段或旋律片段。采用常用的拍子、节奏、调式、一个升降号调内的调及节奏组合。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笔试。
1.准确地听辨音高(给标准音)。
2.准确地听记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并能够准确地区分根音与冠音。
3.准确地听记和弦诸音。
4.准确地听记节奏旋律,并能准确地标记音值、节奏组合及划分小节。
其他事宜详见:《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