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发布《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2012年高考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考试视唱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如下:
考试内容
视唱考试采用简谱和五线谱两种谱式各一首,范围与内容大致包括:常用的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四四拍子;常用的音符及休止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的各种组合;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弱起小节、三连音、少量的临时变化音和八度以内的各种音程级进与跳进等。主要根据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表现能力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五线谱曲目为无调号的大小调体系的旋律。
1.音准:即对所唱考题中的各个音高、各音程关系进行及调式感觉的准确性。
2.节拍节奏:即对所唱考题中各种音符的时值及节拍律动掌握的准确性。
3.视谱能力:即对考题视谱即唱完成的准确性、连贯性、完整性的熟练程度。
4.表现能力:即在视唱时对考题中的各种速度,力度等表情术语把握的正确程度。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个别面试。
考生在考场按考题(一套)视谱即唱地考试。考题有五线谱和简谱两大题,均为必唱曲目。五线谱考题采用固定唱名法视唱。
1允许考生在正式视唱前对考题进行默唱,限时半分钟。
2做到一次性连贯地视谱即唱,并做到音高、节奏准确。
3对节拍、节奏及五线谱的旋律视唱(一升、一降调号内)能熟练准确地掌握。
4对常用音乐术语记号(速度、力度等)能正确掌握和表现。
其他事宜详见:《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