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埙在我国是一件非常古老的吹奏乐器,在中国历史文化和世界原始艺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埙的产生,历史上存在不同说法。《世本》载:“埙,暴辛公所造”;《拾遗记》载:“包牺灼土为埙”(史前历史传说);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埙可能是由原始社会用以狩猎时投击或模仿鸟类鸣叫、诱捕鸟兽的工具——石流星(一种能发出哨声的球形飞弹)逐渐衍变而成的。后面一种是传统的看法,应该相信的一点是:人类的劳动与埙的起源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人类学研究表明,劳动创造了人,但单纯的劳动不能产生文化。埙的起源是复杂的,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必然产物。在距今约七、八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人们已能烧制精美的陶器。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和西安半坡村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若干枚陶埙,据放射性碳同位素十四测定,均出自距今约六千七百年——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
这些埙形制不一,有圆形、管形、椭圆形等,多为一至三,这与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水平是相适应的。《从原始氏族社会到殷代的陶埙探索我国五声音阶的形成年代》一文根据对山西万荣县荆村遗址和太原义井文化遗址出土陶埙的测音结果推断,在新石器时代的母系社会时期,我国的五声音阶已经形成。这也表明了当时原始人类听觉上形成的一种初级的尺度感和模糊思维方式。商代庶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在礼乐方面毫无权利,只好自击缶而歌。埙可能和缶一样,在民间是人们用以自娱自乐的常见乐器。商人“尚鬼神”,祭祀活动异常频繁,娱神的歌舞是重要的仪典之一。埙作为祭祀的乐器在乐队中使用;在诸多乐器中,商人对埙特别看重,把它提高到祭器的地位,成为祈祷的容器。商代埙有陶制、石制、骨制三种,以陶制的使用最为广泛,所以一般都叫“陶埙”。河南辉县琉璃阁殷墟出土的六孔陶埙呈平底梨状,能够吹出完整的七声音阶和部分半音,由此可以证实:早在殷商时期,我国的七声音阶已经形成;埙是当时一种相当成熟的旋律乐器,形制上趋向规格化。
周代“八音”之一的“土音”乐器有缶、埙。缶是一种生活用具,也可作为敲击乐器;土制的吹奏乐器,就只有埙。八音包含的乐器为后世雅乐所专用,埙以其独特的音色和艺术表现力令“金石以同恭”,由此可见古人对埙的重视,并将其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宫廷乐队和房中乐中的重要乐器。据史料记载,西汉已经能制作七孔埙。《后汉书• 历志》载:“笙以木刻而不匏,埙亦木为之。”可见这时还出现了木制埙。埙在乐队中起填充中音作用,被儒家用于作为治国之本的礼乐中。宫廷舞蹈音乐中也常用到埙,如长袖舞。埙在东汉有过一段盛行的历史。“丝绸之路”的开辟促进了亚洲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汉代埙对日本弥生时期的埙有较大影响,在日本下官发现的七孔梨形陶埙就属于这一时期。1966年在日本下关市凌罗木乡台地一个竖穴中还发现了中国春秋时期的陶埙,日语称之为“土笛”。隋唐时期由于丝弦乐器及外来乐器的高速发展,再加上埙的音量较小、音域窄,不能适应当时较高水平的音乐艺术表演,埙在乐队中的地位逐渐被其它乐器所替代,它只是作为一种自娱的小玩意儿或是儿童玩具散落于民间。 《宋史乐志》载,宋代木埙逐渐盛行,大有取代陶埙之势。统治者以它有违八音古制而被明令禁止制作和使用,木埙也就没有流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