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才能展示:
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考生,可参加4月17日学校的特殊才能展示,其评价结果将作为考生的标志性成果和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依据。
(1)、特殊才能展示取得A等者,可将综合素质认定为A,参加综合录取。
(2)、特殊才能展示取得B等者,在综合录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束后,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保障和监督机制
1、成立高中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伟
副组长:孟令森、岳廷玉、马进义
成员:王壮明 刘炳胜 张金山 解孟林 赵洪东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主任:王壮明
副主任:解孟林 赵洪东
成员 高金泉 付深云 李素贞 肖秀玲 潘玲 陈晓鹏
职责:负责报名和录取工作的具体事务,宣传招生政策,接待学生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家长投诉。
咨询电话:2604106 8211297
2、成立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主任:王伟
副主任:孟令森 岳廷玉 马进义
委员:王壮明 付深云 高金泉 李素贞 潘玲 陈晓鹏
李华(社区代表)时杰(社区代表)陈其兰(家长代表)
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对考生特殊才能展示的评定标准和办法、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五、本实施办法由我校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潍 坊 中 学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