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温州市区普通高中在自主招收有特长学生时,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专业成绩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自主招生的特长生条件为:
一、体育类
(1)2011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市区初中组个人项目前5名;
(2)温州市区第二十二届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5名、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
(3)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二、艺术类
(1)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三、科技类
(1)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考生可凭获奖证书到高中学校报名。参加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获奖的考生赛后于5月22日~24日到相关学校报名。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预录取,学业考试后在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60分~80分(省一级重点高中80分,省二级、三级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70分,一般普通高中60分;体育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还可适当降低)择优予以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