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特色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学有专长的人才,并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现根据《温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温教发〔2010〕9号)和温教办直〔2010〕24号有关精神,计划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19人。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一)体育类:田径(兼篮、排球)6名,国际象棋1名,乒乓球2名,拳击2名
(二)艺术类:器乐3名,声乐1名,舞蹈1名
(三)科技类: 航模3名
二、报名对象与条件
为温州各县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并相应特长项目成绩在2009年、2010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体育类:
1.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资格;
2.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县市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
3.市运会(青少年部)个人项目前8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4.温州市区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第3名(主力队员);
(二)艺术类:
1.中央音乐学院器乐五级及以上;
2.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
3.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团体项目:器乐合奏一、二等奖成员,合唱一等奖领唱者、群舞一、二等奖领舞者;
4.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三)科技类
省、市航模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三、招生组织与办法
(一)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0年4月24-28日到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照片2张。
报名地点:学校教务处(上午8:00-11:30 下午2:00-17:00)25日报名地点在政教处
联系人:黄老师、屈老师
联系电话:88133362 88133232
(二)初审与面试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品学以及专项水平进行面试。体育类面试时间4月30日下午3点。地点:学校操场。(跑鞋自带) 其它类另行通知 。
(三)录取办法
1.择优认定,确定预取名单。
2.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3. 认定名单。作为特长生认定对象,在中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分。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 录取后,相关考生在自愿基础上与学校签订特长生协议书。
.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温州22中校长室。
201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