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度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方案已获温教办直2011[26]号文件批复,现予以公布:
为了响应市教育局“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创建活动,创设特色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学有专长的人才,并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接轨高校招生,现根据《温州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温教发〔2011〕11号)有关精神和学校实际,计划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35人。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一)体育类
1.田径:7-8人,限短跑、中长跑、跳跃、投掷
2.篮球:4-5人,限女篮
3.其它:5-6人,限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国际象棋、网球
(二)艺术类
1.声乐:3-4人,限美声、民族唱法
2.舞蹈:2-3人,限民族舞或古典舞
3.器乐:6-8人,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大管、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
(三)科技类
智能机器人竞赛:1人。
二、报名对象与条件
为温州各县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并相应特长项目成绩在2010年、2011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体育类:
1.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资格;
2.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县市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
3.市运会(青少年部)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二名(主力队员);
4.温州市区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
5.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2名(主力队员)。
(二)艺术类:
1.中央音乐学院器乐五级及以上;
2.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
3.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团体项目:器乐合奏一等奖成员,合唱一等奖领唱者、群舞一等奖领舞者;
4.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三)科技类
浙江省中小学生智能机器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三、招生组织与办法
(一)申请与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1年4月16日-20日通过“温州中学招生网”(http://zs.wzms.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并打印《2011年温州中学特长生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16:30)送交温州中学教务处。
(二)认定与公示
1.择优认定。作为特长生认定对象,在中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分。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体育类:田径项目及篮球优惠加分80分,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国际象棋优惠加分10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分。
(2)艺术类:器乐优惠加分10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分。声乐、舞蹈优惠加分30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分。
(3)科技类:优惠加分10分。
2.网上公示。经学校认定后,公布特长生认定优惠加分名单(含备选认定对象名单)。
3.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相关考生在自愿基础上与温州中学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书,中考录取时享有优惠加分,并承诺入学后积极参加训练和参加有关赛事为学校争光。
4.认定对象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四、其它
1.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项目上可适当调配,但认定总名额控制在温州中学招生计划的5%以内。
2.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温州中学校长室。
咨询电话:
86760880(政策咨询) 86760566(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