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人听音乐都要知道作者是谁,但是幕后工作者付出了努力总要有收获,如果不是名声上的传播,那可能就是价格、价值的回归。但中国音乐传播领域目前还处在渠道为王的初级阶段,谁占有大量资本和稀缺资源,他的话语权就是最大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盗版已经肆虐。后来网络来了,讲究分享,首先打败了盗版CD。网络是我们敌人的敌人,但也没有成为我们的朋友。只不过是游戏规则在变,赢利模式在变。对于我们来说,没法跟他们讲条件,因为渠道为王,词曲作者没有话语权。”小柯说。
即使在音乐界维权成功的基础上,如何分配依然是个问题。对于词曲创作者来说,一个略显尴尬的事情是,他们是行业的创作源头,但在版权收入分配环节里,他们是经过版权机构、唱片公司后的最下游。
“我个人就有这样的经验,一个歌手、一个机构约你写歌时,简直把你奉作神灵,但这首歌写完变成产品后,就没有人再理你了。”小柯说,这就是目前国内音乐行业的生态。“商业链的回流动力不够强大,最终源头肯定会枯竭。”
音著协:唯一集体,是否可以信赖?
近年来,随着维权活动开展,卡拉OK场所、电视广播机构已经相继开始支付音乐版权费。然而,在收费标准、分配比例方面,仍存在诸多争议。
“相信谁、不相信谁也没有办法,因为也没有别人可信。”小柯说。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较早介入到为词曲人维权的活动中,并且是对百度侵权的诸多诉讼中,唯一获胜的。
“音著协是跟百度维权的旗手,我们2005年和百度发函交涉,2008年开始诉讼。在打百度的众多维权案中,音著协是唯一取得胜诉的,只有音著协打败了百度。而且恰恰在我们维权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百度去年11月才启动了本轮谈判,才达成了一个合作的协议。”音著协总干事刘平说。在他看来,现在大家盯着一些人“跟在文著协后面发维权声明”,却忽略了音著协在这件事情上所作出的努力。
但在一些音乐人看来,音著协并没有很好地尽到服务职能。“从理论上说我们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保护多少,是让我们很困惑的事情。音著协很多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包括演唱会收费。全国各地每天都举办无数的演唱会,这些演唱会就涉及使用音乐作品的问题,国家早就规定了每场演唱会营业性收入的3%7%要交给音著协作为音乐作品使用费用,但音著协很少能够从演唱会里收到。音著协已经成立了20年了,该做的事情还是没有做。”李广平说。
对此,音著协的回应是:“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就是一个普通的维权组织、民间团体。我们的维权能力当然比个人强,但当面对全社会的使用者都不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自觉守法经营的时候,我们除了上门交涉,最后不行挑情节严重的打官司外,能有什么办法,这是我们一个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吗?”刘平说。
刘平认为,即使与百度签署了框架协议,也不能解决本质问题。“不过树了一个范例,开拓一个先例,其他99%还没解决呢。网络、背景音乐、卡拉ok这些方面比较严重,真正交费的还是少数。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不也是刚刚破冰吗?除了央视和央广已经解决了,其他还没有解决。国家开办的电台、电视台尚且如此,民营企业又当如何呢?”
此外,也有会员曾质疑,每年音著协收到的大笔版权费分配是否透明,20%的管理费用是否偏高。
小柯说,根据他的经验,在国外,版权代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最高也就在15%左右,而且,他们会及时向权利人提供报表。英国一家公司曾代理过他的词曲,这家公司提供的报表有密密麻麻几十页,具体到每一笔的收入,而且对于一首普通歌曲来说,总收入相当可观。“国内版权机构也处在恶性循环中,因为他也收不到太多钱,只有内耗,最后耗的还是下游。”小柯说。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