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体教结合学校建设,构建新区学校艺术、体育特色教育衔接发展的良好格局,提高新区学生艺术社团和体育团队的水平,决定开展201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编制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1、经教育局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高中阶段)可以申报招收相应特色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2、根据《浦东新区体教结合管理办法》认定的各类体教结合学校或区体育项目布点学校,可以招收与本校体教结合项目相关的体育特长生。我区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2006]3号)执行。有关少体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进行。
(二)招生计划
各校申报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编制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一)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在浦东新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艺术特长生。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
2、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在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学校或新区的学生艺术团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二)体育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在浦东新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1、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由区教育局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认定的、确有发展潜力的少数特殊体育后备人才。
1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也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三、特长生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
考生申报艺术、体育特长生须经所在初中学校推荐,并填写《2011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附件3)或《2011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4)。推荐学校应严格审查,并将拟推荐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体育特长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申报资格由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专门审核认定。
(二)测试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根据有关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到相应学校报名,并参加特长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考生所在初中不得同时向多所高中推荐同一名考生。
(三)确定特长备取生
艺术特长生各招生学校根据特长测试的情况,按1:1.5(计划数:特长备取生)的比例确定特长备取生名单。体育特长生各招生学校根据特长测试的情况,按1:1(计划数:特长备取生)的比例确定特长备取生名单。
经教育局审核,各校确定的艺术、体育特长备取生名单上报将在区招生办网站上公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