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教教〔2010〕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校特长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推荐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省二等奖及以上,或同时获得数学、科学竞赛省三等奖的考生;
2.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 2009学年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田径比赛获个人前三名的考生或团体(仅限于篮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4. 初中阶段达到田径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的运动员。
5.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地)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5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二、录取条件
1. 专项综合测试合格;
2. 学业考试成绩要求:
A. 体育特长生:仅限于田径和篮球专业,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2010年学业考试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B. 艺术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2010年学业考试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
C. 满足数学、科学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可不参加2010年学业考试直接录取;
D. 其他特长生:获得省一等奖的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2010年学业考试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获省二等奖、市(地)一等奖的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学业考试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10分(含10分)。
三、录取人数
1. 体育特长生8人(田径4人 、男女篮球各2人);
2. 艺术特长生不多于4人(从专项综合测试合格者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每个项目录取不得超过2人);
3. 数学、科学特长生人数不限;
4. 其他特长生不多于4人(从专项综合测试合格者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每个项目录取不得超过2人)。
四、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考生所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每人装一袋)需在5月19日送交永康一中教务处。
2. 5月21日上午8时开始专项综合测试,测试地点:永康一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专项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永康一中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3. 符合录取条件(专项综合测试合格,2010年学业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由永康市招生办录取,录取后在永康一中校园网上公布。
永康一中
2010年5月14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