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项目及办法
①声乐主项: a、主项:自选歌曲一首(清唱)
b、素质:模唱、模奏
c、副项:自选
计分标准:主项80分,素质10分,副项10分
②器乐主项: a、主项:自选乐曲一首
b、素质:模唱、模奏
c、副项:自选(若以器乐为副项,则不能选择与主项乐器同类型的乐器。)
计分标准:主项80分,素质10分,副项10分
③舞蹈主项: a、主项:自选舞蹈作品一个
b、技能技巧展示
c、命题表演
计分标准:主项80分,技能技巧10分,命题表演10分
④播音主持主项:a、自备朗诵作品;(1.5--2分钟)
b、指定稿件朗诵
c、命题说话
计分标准:自备朗诵80分,指定稿件10分,命题说话10分
(注: ①舞蹈专业伴奏音乐必须刻录在光盘上,由考生自备; ②除舞蹈专业外,其他专业一律不用伴奏或背景音乐;③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考试评分参考
①声乐评分参考
优秀(86—100分):具有良好控制歌唱呼吸、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位置统一、共鸣和谐,能够正确的理解和表现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
良好(71—85分):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自然流畅、声音位置基本统一,对作品诠释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一般(60—70分):音质尚可,音准、节奏无大失误,勉强演唱所选的考试曲目,表现不够完整。
②舞蹈评分参考
优秀(86—100分):能体现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及技术技巧展示,肢体动作协调连贯,节奏感强,舞蹈风格把握准确,舞姿优美,具有很强的表现力,能较好地把握作品的风格特征及思想感情。
良好(71—85分):舞蹈基本功尚可,有一定的技术技巧,肢体动作比较协调,节奏感较好,舞蹈作品表现完整,有较好的表现力。
一般(60—70分):舞蹈基本功一般,无技术技巧,肢体动作不协调,节奏感偏弱,舞蹈作品表现不完整。
③器乐评分参考
优秀(86—100分):能较为完整地演奏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乐谱演奏准确,音准、音色、节奏准确,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良好(71—85分):能较为完整的演奏初级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读谱基本准确,音高、节奏基本准确,音色基本纯正,有基本的艺术表现力。
一般(60—70分):考生掌握一些所选乐器的初级演奏方法,音高、节奏无大的失误,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所选的考试曲目。
④、播音主持评分参考
优秀(86—100分):考生语音面貌好,重音、停顿、连读准确无误,朗读流畅,声音洪亮、圆润,精神饱满,能准确地把握朗读内容,富有感染力。
良好(71—85分):考生语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顿、连读错误较少,朗读较为流畅,声音较为洪亮,朗读内容把握不准确,有一定的表现力。
一般(60—70分):考生语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顿、连读不得当,朗读不太流畅,不能把握朗读内容,缺乏表现力。
(注: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且现场亮分的办法评分。)
740)this.width=740"> 纳格拉,清代史籍中称哪噶喇、奴古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棰击膜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