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筝教学中,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学习中国的民族文化,包括中国的民歌、戏曲、说唱音乐以及少数民族的音乐等。让民族民间音乐旋律和节奏的美留在演奏者的脑海中,感受并了解人类丰富而源远流长的文化遗产,激发他们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将古筝学习和中国民族音乐以及中国传统文化融为一体,真正做到技术与文化的统一,对于提高古筝演奏者的文化修养和正确诠释古筝作品,以及情感表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教育性原则
音乐和教育都是文化中的一部分,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和鲜明的思想倾向。音乐教育具有传承文化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古筝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民族乐器,它承载并积淀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学习古筝并非仅仅是学习其演奏技巧,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技巧的学习去了解和诠释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包括中国传统的文化哲学、审美心理方面的知识。而这些知识的学习又会反过来教育古筝学习者增强对本民族音乐文化及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古筝教学中的教育性原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则。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古筝教材内容的选择要注意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统一的问题,教材内容的选择要注意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关联,如选择思想性强、艺术性高的《高山流水》《三十三板》《西江月》《渔舟唱晚》《浏阳河》《山丹丹花开红艳艳》等作为学生学习古筝的必学曲目。
第二,教师要引导学生挖掘古筝传统曲目中蕴含的深厚的文化底蕴,把古筝曲目和一定时代的文化联系起来,通过对不同古筝作品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对古筝作品的表现内容进行分析。例如,在学习演奏古筝曲《渔舟唱晚》中,教师要向学生讲解该曲是一首古典风格的作品,它引用了唐代王勃《滕王阁序》中的“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佳句为题,描绘了在夕阳西下时,渔人愉快的劳作和荡桨归舟,歌唱丰收的情致。这样的教学使学生在古筝学习中感知和熟悉中国的传统文化。
结语
科学性原则、情感性原则、技术与文化相统一的原则、教育性原则是古筝教学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性原则是古筝学习规范化及激发学生兴趣的前提,情感性原则是古筝演奏中音乐表现力的基础,技术与文化相统一的原则是古筝演奏更上一层楼的保证,教育性原则是传承和发扬民族音乐文化的根基。所以说,这四个原则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意义,它们之间是不可分割并相辅相成的,并共同指导着古筝教学的规范化。
注释:
①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45页
②同上,第148页
③王安国,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④朱玉江,论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中国音乐教育[J],200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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