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幼儿班4个班共160人;小学一年级6个班共270人;初中一年级12个班共540人;高中一年级6个班不超过300人。
注:2011年秋季计划招生1270人。其他年级经综合素质测试,只招收少量特别优秀插班学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2011年3月20日起(节假日不休息)接受报名。
2.就读幼儿班(年满5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生,必须由家长陪同、带户口簿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并交素质测试费用20元,办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卡。
3.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带《中(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及一寸免冠彩照2张来我校招生办报名,并交报名费20元,办理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4.就读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根据县教育局招生规定,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等级线,并在第一志愿填报“长鸿学校”(特别提示:过去两年长鸿高一录取等级线均为3A2B,欢迎优秀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长鸿学校”)。
5.其他年级的插班生来我校招生办咨询、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插班名额确定录取,录取者需带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
三、录取原则
1.幼儿班、小学一年级新生核实年龄并经面试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初一新生以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依据(测试科目:人文素质+综合能力、科学素质、英语),择优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县内城区以外及外县小学毕业生均优惠10分,额满为止。
3.高一新生以2011年株洲市中考成绩和初三平时成绩综合为依据,由县教育局、学校董事会、学校行政会议确定正取生录取等级线,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小学六年级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类竞赛获省一等奖以上优惠30分,省二等奖优惠25分,省三等奖(市一等奖)优惠20分,市二等奖优惠10分,市三等奖(县一等奖)优惠5分,优惠后达到学校正取线的学生录取为我校初一新生。
竞赛获奖等级的认定采取属地原则(如在县级组织的比赛,县级以上的获奖一律视为县一等奖),且获奖优惠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
5.高一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以2011年株洲市中考成绩和特长综合考查为依据,由教育局、学校董事会、学校行政会议确定正取生录取等级线,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小科类学生入校学习后中途不得转文化类学生)。
四、奖励办法
1.初一:经过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第一轮测试前5名学生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第6~15名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800元,第16~25名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500元;第二轮测试前5名学生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第6~10名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800元,第11~15名在第一学期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500元。(注:获奖排名只计原始分,教职工子女不享受初一入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