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一年广州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更好地实施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作准备,今年我市部分初中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招生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的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本文件执行,其他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本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2006—2009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9—2012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教育局根据我市特色学校布局及学校特长生培养情况已审核批准的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具体招生学校和项目见《2011年越秀、海珠、荔湾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生范围
(一)各学校原则上在本区(县级市)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因个别项目的特殊性,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广州市第三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毽球特长生,广州市第七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操特长生,广州市第109中学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区招收艺术类特长生。
三、招生指标
(一)各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部分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属市重点项目的,经批准后可招收15%。广东实验中学、广州市第109中学招生指标各为92人。
(二)广州市第五中学、广州市培正中学为省体育传统足球学校,广州市第一中学为国家级体育传统游泳学校,广州市第三中学的毽球是我市重点项目,为保证团体项目的队伍建设需要,每所学校另增加招收专项特长生指标6人。广州市铁一中学另增加招收管乐特长生指标8人,广州市第七中学另增加招收艺术体操指标8人。
(三)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由区(县级市)教育局按照本地区的学位分配办法处理。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